十一届省律协会员违规惩戒工委在清远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2018年01月11日 17:34

2017年12月22日,十一届省律协会员违规惩戒工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在清远召开。省律协副会长张杰、副秘书长邓捷出席会议,委员会主任孙成、副主任邝日勇、庞奇凤及惩戒委全体委员共13人参加了会议。省律协副监事长谭炳光列席会议。会议由孙成主任主持。
     孙成主任对委员会2017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介绍了2018年工作计划,他强调,自本届委员会组建以来,严格按照省律协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委员会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会上,孙成主任组织学习了2017年度全国律协通报的取消会员资格的典型案例,并就省律协调查委完成调查并建议对蔡某某等6名被司法行政机关吊销执业证的律师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案件进行了讨论并进行表决。会议还请徐卫光委员分享了《广东省律师协会禁止不正当竞争规定》草案起草的经验,由庞奇凤副主任组织全体委员讨论《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稿。由邝日勇副主任组织了全体委员对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孙主任就讨论结果对工作安排进行了分工。谭炳光副监事长在发表监督意见时表示,本次委员会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内容,本次准备工作扎实,内容详实,讨论充分热烈,并建议尽快完善工作计划和落实相关工作,做好调查、惩戒、复查工委的工作衔接,有必要走出去学习北京等地律师的先进经验。   

张杰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届惩戒委开创了先河,无调查权、无复查权,具有开创性,需要逐步摸索经验。惩戒委与调查委、复查委的工作需要相互协调、加强沟通,程序、规范、标准都要统一。最后他对惩戒委2018年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全省律师关注行业纪律工作的热情,组织多样化的培训和宣讲,提高各地市律协纪律委员对规则的熟悉程度;二是联合其他委员会成立巡查组,到各市律协和律师所进行纪律巡查和指导;三是希望各委员能积极参加《广东律师执业警示录》第二册的编写工作。(拟稿、摄影:李文栩,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