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工委在清远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2018年01月11日 17:34

2017年12月22日,十一届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工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在清远召开。省律协副会长张杰、副秘书长邓捷出席会议,委员会主任王丽娜、副主任杨望明、鲁楷及复查委全体委员共20人参加了会议。省律协副监事长谭炳光列席会议。会议由杨望明副主任主持。
     王丽娜主任在汇报2017年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时强调,自本届委员会组建以来,稳步落实2017年工作计划,在完成案件复查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建章立制、走访调研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她还提出了2018年工作计划并就工作安排作相关说明,与会委员讨论并一致同意2018年工作计划。会上,鲁楷副主任介绍了全国律协典型案件和实施细则的修改方案,修订实施细则作为复查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全体委员须积极参与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会议还研究了李某某、宋某某和某所的申请复查案。复查庭经办委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重点问题,与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构成违规及处理依据等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全体与会委员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了表决。谭炳光副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时表示,本次会议组织严谨,会议安排有序,议程务实紧凑,并提出委员会要总结经验,严格按照2018年工作计划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张杰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复查委作为运行机制相对成熟的委员会,在换届之年需要做好传帮带,新委员要加强对规则、对办案方式方法的学习,要积极地参与到复查委的日常工作中,复查委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希望新委员多利用省律协的平台多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强调今年的复查案件虽有所减少,但案件的复查难度较大,复查庭组成模式转变,这都给复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复查委员各委员要不断学习,正确行使权利。最后他对委员会2018年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争取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二是希望各委员能积极参加《广东律师执业警示录》第二册的编写工作;三是继续发扬委员会团结实干的优良传统。(拟稿、摄影:李文栩,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