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2009年03月20日 09:25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省律协各委员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自1980年成立以来,即将走过30周年。在奋进、创新、辉煌的30年里,广东律师勇于实践,开拓进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回顾广东律师30年来的风雨历程,展现广东律师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根据2009年工作计划,省律协将开展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回顾广东律师的发展历程
    (二)广东律师中发生的先进典型或感人事迹
    (三)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感悟或体会
    (四)其他与律师、律师所和律师行业管理有关的有纪念意义的事例
    二、征文要求
    (一)文章必须尚未发表,结合工作实际独立完成;围绕广东律师30年来的历史变化,从具体案例、个人经历、历史事件等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广东律师取得的可喜成绩,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字数为3000-8000字;文体不限,并附作者照片一张(照片为电子版)。
    (二)提交文章时应提供书面文本(1份,A4纸打印)和电子文本。格式:(1)封面左上角冠:30周年征文(4号楷体),标题用2号宋体字加粗,下面署作者单位名称及作者姓名;(2)正文标题小2号宋体加粗,标题下面署作者单位名称及作者姓名;(3)内文用小4号仿宋体字。
    书面文本寄送地址为:广州市下塘西路5号10楼省律协秘书处编辑部,邮编:510091;电子文本发送至以下邮箱:gdlawyer@law.com.cn(邮件主题注明:30周年征文),邮件内请附上作者的E-mail地址和手机号码。
    (三)文章提交截止日期为7月31日,以收到书面文本时间为准。
    三、请各市律协和省律协各委员会积极组织律师和管理人员撰写文章。省律协将组织评委会对参与征文活动的文章进行评审,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参选文章将择优登载《广东律师》,并正式结集出版。
    联系人:吴里新
    电话:020-83509137转307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