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2011年05月17日 08:54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党组织:
    为庆祝建党90周年,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激励引导我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广大律师党员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省律协党工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市律协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关系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或在律协、司法局的律师党员、党务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1、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2、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3、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二)单项奖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
    2、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
    3、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
    4、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
    以上奖项均冠以“庆祝建党90周年”。
    三、评选名额
    (一)综合奖,按以下比例和标准确定评选名额:
    1、先进党组织的名额按基层党组织5%的比例确定(各市原则上根据评选比例进行推荐,若按评选比例不足1个先进党组织的,可推荐1个先进党组织),共32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按上述比例确定,共32个;
    3、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按照先保证每市2个名额的基础上再按1%的比例计算确定,共101名。
    (二)单项奖,按以下比例和标准确定评选名额: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律师党员人数150人以内的(含150人),可推荐1个;律师党员人数151—300人(含300人)的,可推荐不超过2个;律师党员人数301—450人(含450人)的,可推荐不超过3个;律师党员人数451—600人(含600人)的,可推荐不超过4个;律师党员人数600人以上的,可推荐不超过5个。共37个。
    2、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比例同前,共37个。
    3、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仅限于律协党组织参加评选,总数不超过21个。
    4、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比例同(一)之3,共101名;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比例同(一)之3,共101名。
    以上具体评选名额详见附表。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党组织中所有党员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个好”,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团结带领党员在做贡献方面有突出表现;
    3、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个全部”目标要求,努力探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4、大力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心党务工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奉献;
3、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个带头”,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团结带领党员在做贡献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的活动,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个带头”,积极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3、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职业自律意识强,成为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执业为民的表率;
    4、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能力素质强,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有突出贡献。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表现比较突出;
    2、律师所中所有人员身份清楚,且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均已纳入所在的党支部;律协中所有会员身份清楚,且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均已纳入律协党组织。
    (五)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发展律师党员工作表现比较突出,成效明显;
    2、律师所党支部近三年来平均每年从律师中发展党员(不含从其他单位转入而增加的党员)1人以上的;律协党组织近三年来平均每年从律师中发展党员(不含从其他单位转入而增加的党员)5人以上的。
    (六)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
    2、向所有已建立党支部的律师所派驻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余未建立党支部的律师所均设有党建工作联络员。
    (七)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2、在参与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
    2、在参与社会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2011年5月20—6月6日)。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以推荐的形式,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同时附上3000左右字数的先进典型事迹,并报各市律协党组织。
    (二)审核(2011年6月7日—10日)。各市律协党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按评选名额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经市司法局党组织批准后于6月13日前将推荐表一份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报省律协党工委。
    (三)评定(2011年6月14日—16日)。省律协党工委对各市上报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定。
    (四)公示(2011年6月17日—19日)。省律协党工委对拟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名单在广东律师网公示,征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五)表彰(“七一”前后,具体时间待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评选表彰是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要广泛发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积极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好评选表彰活动。
    (二)认真把好质量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突出代表性,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材料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三)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律师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徐敏彪  李正刚
    电话:020—66826675;020—66826943;
    传真:020—66826957
    电子邮箱:gdlawyer@law.com.cn

附:
1、奖项名额分配表
2、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3、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全省律师行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6、全省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7、全省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8、全省律师行业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9、全省律师行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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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