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典型案例的通知2018年12月14日 16:38

各位律师:

为了宣传和推广我省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引导广大律师更好地开展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我省律师办理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典型案例,并从中择优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10月30日期间,广东省内的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顾问业务案例,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及其他非诉类法律业务解决方案等案例。办结时间以委托方验收证明或者案件审结裁判文书记载时间为准。

2.申报人必须是广东省执业律师并系该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3.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具有典型性、新颖性,且法律程序相对明确,可以公开。

二、评审标准

入选典型案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影响力。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引起媒体关注并报道的案例,受到省内市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关注且能充分体现律师执业水平、能力与价值的案例等。

2.专业性。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能明确体现顾问律师引导或者影响案例的处理结果,对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领域的理论提升或实务操作具有指导参考意义。

3.导向性。案件处理理念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导向性内在要求, 处理结果具有法律行业的引导力,并在同类案件中,具有律师执业的代表性或者指引性。 

三、申报要求

1.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人签字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撰写格式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或者裁判文书、行政决定文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书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原件待查。

由于案例入选后将考虑公开发表,涉及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等事项,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做好技术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3.上述材料应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格式和条件提交的,原则不纳入评审。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申报表》(盖章版)和《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以pdf文档形式发送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邮箱:gdgovlaw@126.com。同时,请将《典型案例申报表》和《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的word文档一并发送。邮件标题注明为“2018年度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典型案例申报-申报人姓名

五、联系人

谌秋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副主任, 13602694490。

 

附件:1.《典型案例申报表》

2.《典型案情撰写格式》

 

 

附件.rar

  

                                    

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