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招聘启事2011年05月16日 10:00

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于2001年7月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年发展,信扬所已经发展成为专业特色明显、团队合作良好、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
    信扬所设立十年来,恪守诚信、专业、勤勉、进取的原则与追求,坚持专业特色立所、以特色促发展的办所理念。目前信扬所除传统法律业务扎实外,在非诉法律业务尤其是证券、投融资(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收购、投资、管理层持股)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方面,具有明显的专业、经验和人脉资源优势。本所在证券法律业务方面的业绩连续多年居广东律师所前列,其专业、良好的服务得到了证券监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客户、以及有过合作关系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专业律所形象。信扬所全体合伙人、律师并决心在未来新的征程里,以更加积极、进取、创新的态度与精神,以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走坚实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尽快将本所办成上规模、有特色、专业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的大所。
    为此,诚邀志同道合、理念相近的合伙人/律师加盟,尤其期望有突出业务专长、在金融、证券、投资等法律业务专长者、具有积极创新、锐意进取的同仁加盟,共谋未来。
    诚邀以下人员加盟:
合伙人(5人)
1.执业满5年以上;
2.有兴趣在非诉业务领域发展的、尤其在金融、证券(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投资、涉外投资等领域有一定经验与资源的合伙人律师;
3.具有较好的资源整合能力,或者有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经验并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专职 律师(20人)
1、 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证;
2、 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有执业经验,擅长法律文书写作,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3、 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工作态度端正,团队合作意识良好;
4、 未受过任何形式的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助理(5人可以为非法律专业)
1、 对法律服务业务熟悉:
2、 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3、 具有一定的业务开拓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等资料发送至15919324929@126.com(前台邮箱)
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广州市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209-1212室
邮编:510045
联系人:马小姐
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资料保密, 合则约见,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