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招聘启事2012年07月04日 10:35

本所简介: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由十二名资深律师经过两年多的考察,秉持对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创新探索的共同理念发起的,于2012年4月注册正式成立。本所在内部持股方面采用类公司化比例,由几名核心成员带领本所团队发展,对外侧重于公共案源的拓展,对内邀请律师合作团队办案,同时律师仍可持有个人案源。  本所内部机构设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各项工作,分管业务、财务、人事、行政工作。本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划分各法律专业部门,由资深律师任法律专业部门主管,由本所律师报名参加组建专业团队,各专业部门进行内部交流、培训、团队合作、业务拓展、案件指导等。本所采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配套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公共助理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为律师服务。 本所公共助理多名,可为律师提供计次办案和计件办案、案件跟踪有偿服务方式,有效利用资源。
本所位于深圳福田CBD中心商务区,深圳甲级写字楼“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39层。配套设施包括:36平方米前台配备四名有法律资格证的公共助理作为客户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可进行演讲、投影;洽谈室;员工之家配餐桌、电视供员工交流。现有全新开阔视野办公室、大空间卡座、配设计感书柜等待同行入驻。办公室有单独和二人合用两种,卡座使用规则灵活。
有意者发简历至本所邮箱或电话咨询本所.


本所招纳的职位:
招纳职位一:合伙人律师      
职位说明:律师可选择作为本所一级合伙人或二级合伙人,一级合伙人通过投资持有本所股权,按比例享有本所公共案源所得收益,二级合伙人进行固定投资后作为本所合伙人身份。
职位要求:
1、已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2、认同本所发展理念、适应本所创新发展模式;能够承担所持股权比例对应的义务;
3、具有开拓精神及创新意识,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工作作风严谨、品行端正、遵守律师执业规范
5、有独立承办某一专业领域案件或非诉讼项目的经验

招纳职位二:专职律师
职位说明:在本所独立执业的律师,可承办本所公共案件
职位要求:
1、具有律师执业证、有法律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工作态度端正,团队合作意识强烈;
3、能够独立办案。
本所提供条件:
1、加入事务所组建专业团队,统一安排执业培训及交流;
2、作为主办律师分享本所公共案件收入;
3、自有案源归自己
4、为事务所拓展的案源享有奖励提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39层3904、3905单元
联系人:杨律师   直线:0755-23824450  总机电话: 23824200   23824201  23824202
电子邮箱:keymightvip@163.com
官方微博:新浪微博企业版: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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