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广东律师足球联赛的通知2009年05月31日 16:19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律师协会:
    为全面推进我省律师文化建设,活跃律师的文体生活,加强律师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省律协拟定于2009年6月-7月举办“首届广东律师足球联赛”。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资格
已参加并通过我省2009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以及已申领实习律师证的实习人员。
二、 比赛时间及地点
开幕式及第一轮比赛拟定在6月13日下午举行,此后每轮比赛在每周六下午进行,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赛分组和规程
本次比赛共有8支队参赛。经抽签,分组情况如下:
A组:广州A队、深圳B队、东莞队、中山队。
B组:广州B队、深圳A队、佛山队、珠海队。
先进行主客两回合比赛,即双循环小组赛,每组前两名进入半决赛,进行主客两回合淘汰赛。淘汰赛晋级的两队进行一场决赛,失利的两队进行一场三四名赛。决赛后,从各非冠军队挑选队员组成一队与冠军队进行全明星赛。
四、奖励方法
比赛设冠、亚、季军,第三、第四名并列季军,组织奖、最佳射手奖,最佳球员奖。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赛为男子8人制足球比赛,每队设领队一名,可派出最多20人的名单。每队在比赛开始前从名单中选出13人参加当场比赛,其中8人为首发球员,5人为替补球员。请各相关市律师协会填好报名表格,于5月31日前报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参赛律师上场前必须凭执业证(或实习证)核对身份,并登记球衣号码;各市应严格审核参赛队员的比赛资格,如发现作假,取消当场比赛成绩并取消作假人员参赛资格。
(三)比赛分上下半场,半场时间为35分钟,比赛用球统一用4号足球。
(四)参赛队员禁止穿金属钉钉鞋,禁止带护腿板。
(五)每场比赛由省律协成立的组委会和主场律协各派
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比赛监督员;每场比赛聘请2名医生负责保健工作。每场比赛设裁判员3人。
(六)参赛律师须自备球衣、球鞋等,每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球衣,并在比赛前把球衣颜色报组委会。
(七)具体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八)省律协负责本次比赛的场租、用餐、裁判及评委、奖品等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联系人:邓新全  
联系电话:(020)83492027(兼传) 
15913106436 
电子邮箱:gdlawyer@law.com.cn

附件:首届广东律师足球联赛报名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uploads/soft/200905/6_311620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