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律师走过30年”文艺汇演的补充通知2010年08月23日 11:18
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韶关、湛江、江门、河源市律师协会:
为做好“广东律师走过30年”文艺汇演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0年9月4日上午9:00报到,领队9:00抽签;10:00走台,下午14:00正式演出。
二、报到及演出地点:广东警官学院礼堂(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海印桥东侧,详见附件3)
三、参加人员:
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韶关、湛江、江门、河源市参加文艺汇演的人员(详见附件1)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注意事项:
1 每个节目单独制作一个伴奏光碟另备份一张光碟,伴奏光碟应能够在VCD机播放,在报到时提交,以确保顺利播放。
2 为了提前制作节目单,请各队将参赛节目的剧照电子照片1-3张发送到省律协行政部邮箱:lixia8855@126.com
3 回执表请于2010年8月26日前上报。(详见附件2)
4 请自备演出服装、道具、化妆品等。
联系人:邓新全
联系电话:(020)83492027(兼传)
附件1:《“广东律师走过30年”文艺汇演节目汇总表》
2:《“广东律师走过30年”文艺汇演回执表》
3:《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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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