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律师协会九届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2011年03月15日 17:59

第九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律师协会九届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3月中旬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3月18日下午14:00-18:00报到,当晚19:30-20:30举行全体代表预备会议;3月19日举行全体代表会议,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珠江宾馆主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厅(广州市东山区寺右一马路2号,详见附件1;宾馆电话:020-87379988)。
    三、参会人员
    第九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全体正式代表。
    四、会议内容
    (一)预备会议将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主席团成员名单、提案委员会成员名单等;
    (二)审议表决《2010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表决《2010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表决《2011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计划》;
    (五)审议表决《2010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表决《2011年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预算报告》;
    (七)对有关市缺位的第九届省律协理事进行补选;
    (八)其他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代表依时参会。参会代表填好会议回执(附件2)于3月11日前统一报所在市律协,因故不能参会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律协秘书处和所在市律协请假;各市律协汇总后请填写参会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14日前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
    (二)请务必于3月18日下午18:00前到珠江宾馆主楼一楼大堂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并于19:30参加全体代表预备会议。
    (三)相关文件材料请于3月15日起在“广东律师网”(www.lawyer.gd.cn)查询审阅;
    (四)为便于组织和协调,请各市律协安排一名领队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前来参会,参会人员食宿费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自理;同时,根据会议安排,我会只负责每市一名司机的食宿。

联系人:徐敏彪、邹静
电话:020-83490713、83509137转208
传真:020-83503382。

附:1.会议地点路线图
    2.会议回执
 3. 参会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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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