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期刊和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2011年04月11日 16:14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行业期刊和网站建设与发展,打造更多的律师宣传品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律师行业整体形象,根据《2011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计划》,省律协决定开展全省律师行业期刊和网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刊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分类评比的办法,设律师协会刊物类和律师事务所刊物类,各市律协主办的会刊和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分别参评。
    (一)参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引导广大律师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法学研究、法律事务交流、为律师服务的方向,内容贴近律师学习工作实际,作为律师业务学习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提高行业素质、展现行业形象、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评选对象
    各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具有本地区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会刊或近两年出版的有固定刊名、刊期、顺序编号、设有栏目、编印成册的期刊;律师事务所主办的近两年出版的有固定刊名、刊期、顺序编号、设有栏目、编印成册的期刊。
    (三)参评材料
    各市律师协会近两年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会刊3册;律师事务所近两年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所刊3册。
    (四)奖项设置
    律师协会刊物类和律师事务所刊物类分别设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单项奖:“最佳封面奖”、“最佳版面奖”、“最佳策划奖”。
    二、网站评选办法 
    本次评比采取分类评比的办法,设律师协会网站类和律师事务所网站类,各市律协主办的网站和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网站分别参评。
    (一)评选对象
    各市律师协会主办的网站和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网站。
    (二)评比内容
    主要就网站的制作技术、内容、信息更新、栏目设置、版面设计等方面内容进行评比。
    (三)奖项设置
    律师协会网站类和律师事务所网站类分别设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奖:“优秀网站奖”;单项奖:“最佳主页奖”、“最具创意奖”。
    三、其他事项
    本次评比以自愿为原则。有意参评的市律协,请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另请通知有意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填写推荐表,并于5月10日前将汇总表、推荐表和参评材料报送省律协秘书处宣传联络部。省律协将择期召开会议,交流宣传工作经验和公布评选结果及颁奖。
    联系人:吴里新 叶芷兰
    通讯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津滨腾越大厦北塔十二楼
    邮编:510623
    电话:020-83503355 或020-66826952(五月份后打此电话)
    电子信箱:gdlawyer@law.com.cn
    附件:1、全省律师行业期刊评比汇总表
      2、期刊评比推荐表
      3、全省律师行业网站评比汇总表
      4、网站评比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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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