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40年 | 促进依法处理环保问题,助力新农村建设2020年08月31日 20:45


四十年砥砺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变


 


为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广东律师4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对40年来为广东律师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管理者进行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参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将通过本号进行网络投票,敬请留意!


本案在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下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借鉴性,对参与各方有一定的警醒作用,同时也提示了律师参与法治建设的思路,助力法治广东建设进程。


以下为广东律师40年40案评选——候选案例


《揭阳市某局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被驳回案》


办案律师:江俩强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揭阳市地处粤东西北地区,农村散养禽畜盛行,相关行政机关对于畜禽养殖污染的管治逐渐成为重要工作。本案是典型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对于规范环保行政执法、拓展行业业务、促进养殖户规范经营有一定借鉴意义,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积极影响。



案件经过



2017年2月,揭阳市某局对被执行人在种植园中建养猪场(年养猪2200多头)进行立案,经集体议讨论决定,以被执行人未提交环评文件便开工建设以及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某项目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和5万元。被申请人错过行政复议和诉讼,被申请强制执行。


代理律师研究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存在瑕疵,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积极参与执行听证会,依法申辩,法院最终采纳律师观点,驳回某环保局的强制执行请求。


案件在2018年度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案例评比中,被认为具有代表性,对于行政部门的法治意识增强和执法水平提高,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被评选为典型案例。



案件指导意义



本案对于促进依法处理环保问题,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念,助力新农村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本案对于相关行政机关而言,是生动的一课,提升了行政机关的法治理念,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办案和准确适用法律。农村环保整治近年来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至2020年6月,揭阳市处理的地市环境行政处罚件数高达1892件。本案是2018年一件普通的关于“未批先建”“未建先产”的行政违法案件,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但该处罚决定却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程序上均存在一定错漏。这说明相关部门在严格落实政策时,确实存在政策落实未到位之处。


本案的裁定结果,最终引起了执法部门的重视,激励了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对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办案和准确适用法律起到了推动作用。


本案涉及农村普遍存在的养殖管治问题,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裁判结果提升了广大养殖户的法治意识,增强了养殖户养殖创收的信心,有助于攻坚脱贫。


揭阳市地处粤东西北地区,农村散养禽畜盛行,是农村创收的重要来源。被执行人是一家规模中等的农村养殖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被处罚后,对周遭村民的养殖信心有一定的打击,老百姓对农村到底能不能养殖产生了疑惑。同时,对于大多数农村养殖户来说,法治意识较薄弱,以致于被执行人在本案中错过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最佳维权时期,在维权的过程中陷入了被动,走进了听证程序。


本案律师的观点最终得到法院的认可,不仅使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更重要的是,对其身边众多的养殖户提供了警醒。一方面,要对养殖创收继续保持信心,另一方面,要学法、守法、用法,只要依法办事,合法权益就能得到保障。在新农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的此时,本案出现得正当其时,对养殖户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作用。 


本案对于律师而言,启发了律师参与法治建设的新思路,为律师业务的拓展方向提供借鉴。


环保行政案件现已普遍存在,但律师参与环境类型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不多见,从听证程序入手的律师业务更少。事实上,随着政策的深入落实,相关参与方可能一时无法跟上政策的落实,或许对部分法律法规并未熟悉,正需要律师参与其中。本案律师的申辩得到了支持,正说明此类案件办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此,本案对启发律师参与环保类行政案件有一定的鼓励和推动。


综上,本案在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下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借鉴性,对参与各方有一定的警醒作用,同时也提示了律师参与法治建设的思路,助力法治广东建设进程。



资料来源 | 揭阳市律师协会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