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积极争取律师事务所相关优惠政策2020年04月10日 17:08




肖胜方会长参加省工信厅举办的座谈会,就全省律师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享受社保费减免、税收优惠和租金减免政策提出建议。




2020年4月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有关事务所代表等座谈会,就有关事务所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程有根,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省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杨泳,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以及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建筑设计协会相关人员等参加。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全朝晖律师、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旭东律师分别代表广州、东莞律师事务所参加。


会上,肖胜方会长介绍了省律师行业的总体情况,并就律师事务所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全朝晖律师、张旭东律师分别发言。


肖胜方会长表示,全省律师事务所3300多家(不含公职、法援等其他组织形式律师机构),按照工信部文件规定的企业人数划分标准,98%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均属于小微企业的规模。从各市律协开展的摸查情况看,全省律师事务所已基本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但大部分都是部分减免,仍有12家未减免;享受租赁国有经营性物业资产租金减免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符合政策的律师事务所仍有112家未能享受该政策。全省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律所1054家,其中528家仅享受部分优惠,而有95家律所未减免。


针对律师事务所当前遇到的适用相关优惠政策的问题,肖胜方会长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或指引,明确律师事务所等特殊市场主体如何适用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


二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30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认定为参照中小微企业适用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


三是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更多考虑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想会员之所想,急会员之所急,从全省律师行业切实的需求出发,为会员办实事解困忧,是省律协的初心所在。面对疫情的冲击,省律协也将一如既往地从行业整体利益出发,全力为广大会员服务,共克时艰。


供稿 | 省律协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