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题讲座在东莞举办2019年09月12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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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由省律协和东莞市律协主办,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和东莞市律协行政专委会承办的“律师如何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题讲座在东莞举行。东莞市律协副会长姬明镜出席讲座,监事长张文丽列席讲座。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主任李军强、副主任陈勇儒、秘书长邵卫国担任主讲人。东莞市律协行政专委会委员章双梅主持讲座。省、市律协委员会委员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东莞市律师等200余人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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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主任李军强


讲座上,李军强主任以《环保合规助企业畅行无忧》为题,结合自己多年的企业环保合规服务经验,讲解了在目前的环境保护形势下,企业进行环保合规的必要性以及律师开拓此类业务的市场前景。李军强主任表示,企业的合规是趋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律师开拓新业务的一片蓝海。企业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具备合规观念,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并合规经营。作为律师,在环保合规成为企业的刚需后,可以通过研发将之打造为律师的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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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副主任陈勇儒


陈勇儒副主任以《案例解析:环境行刑交叉案件的特殊性》为题进行了演讲。陈勇儒副主任表示,环境犯罪案件具有的行政从属性特点,决定着环境行政案件有向环境刑事犯罪转化的客观基础。如果律师能及时介入到环境行政案件之中,可以有效预防环境行政案件转化为环境刑事案件。面对刑事责任的高风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要有所作为,抓住时机,通过提供专业的代理意见,为企业防范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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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秘书长邵卫国


邵卫国秘书长以《律师办理环境行政案件技巧》为题,从个人承办的一宗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切入,重点讲解了律师在办理该类案件时需要特别关注的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程序问题。邵卫国秘书长表示,律师在办理环境行政案件时,需要考虑的四个维度是:职权、事实、法律和程序,即要审查处罚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职责权限、所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是否充分、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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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姬明镜副会长和张文丽监事长代表东莞市律协向三位主讲人颁发了“荣誉纪念证书”。参加讲座的人员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干货满满,受益匪浅,期待三位主讲人的再一次分享。(拟稿: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摄影:东莞市律协,核稿:罗楚茵,审定:肖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