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广东省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2019年01月07日 11:02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律师的专业水平,分享与交流经验,鼓励和传播精品案例,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由我省律师办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从中优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汇编,供全省律师开展律师业务参考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裁判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案件,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案件。
2.申报人须为广东省执业律师,并为案件的主办律师或承办律师。
二、申报要求
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度广东省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在“案例亮点”部分,应突出律师办理案件的工作思路、举措和方法,文字精炼,避免冗余叙述。
联合申报的,各申报人均须在申报表中签名。
2.《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案例各阶段的法律文书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复议申请书、诉状、上诉状、证据清单、答辩状、代理词、复议决定书、裁定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电子版。案件在一审阶段生效的,应当提交案件的生效证明。
三、申报方式
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申报表、案例分析报告连同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amyx070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申报人姓名+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单位”。
四、案例著作权
1.申报人应确保案例真实,且属本人主办或承办。
2.申报人应对所申报案例的著作权承担法律责任,由此而产生的争议及法律后果由申报人负责。
五、联系人
周磊,省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8602060723。
附件:1.2018年度广东省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申报表
2.典型案例撰写格式
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