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2018年09月30日 16:01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高法〔2018〕2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紧贯彻落实。各市在执行中如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律协秘书处反馈。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吴学明,电话:020-66826949,邮箱:hyfzb@gdl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