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学术研讨会会议通知2016年05月09日 23:01
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等协办的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学术研讨会,拟于今年6月4日在广州举行。我们诚挚邀请国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财税学、财税法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与会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会议主题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下设七个议题:(1)营改增税制优化的顶层设计;(2)营改增试点的稳健推进与地方税制改革;(3)营改增背景下的税收管理体制革新;(4)营改增试点中税收征管的问题与对策;(5)营改增与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6)增值税立法与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7)有关营改增与地方税收的其他问题。
二、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会议时间:2016年6月4日(星期六),其中外地嘉宾于6月3日(星期五)下午五时开始办理住宿等手续,本地嘉宾于4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前报到,九时举行研讨,届时将提供会议详细议程。
会议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2行政楼335会议厅。
本会秘书处联系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陈思瑞(15989092137);吴泽钦(13763357229)。
四、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等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餐饮茶点,但与会嘉宾往返的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五、论文要求、提交方式和时间
论文要求与提交方式:请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参照附件二中的论文写作规范撰写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标明“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论文”)发送至邮箱:nftaxlaw@163.com。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与会嘉宾可参评会议优秀论文,请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论文提交时间:2016年5月15-25日。
附件:论坛回执、写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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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广 东 省 律 师 协 会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法 学 院
华南理工大学 财经法研究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