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期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计划培训班的通知2016年06月21日 11:46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我省青年律师的培养,提高广东青年律师的执业素质和业务技能,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行业的发展,省律协拟于2016年7月在佛山举办第七期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计划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本次培训班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和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承办。
    二、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27日。
    (二)培训时间:2016年7月15日-17日。
    三、培训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
    四、报名条件
    参加培训的青年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注册会员(年龄40岁以下);
    (二)执业时间两年以上(即在2014年6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
    (三)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表现优秀的青年律师;已投身村(社区)法律服务或与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青年律师优先;
    (四)对行业或律师事务所具有奉献精神;
    (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六)提交论文一篇,题目参考培训内容等,2000字左右。
    五、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以青年律师如何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主题,结合团粤联发[2014]24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就加强青年律师业务能力、提高诉讼、非诉讼技巧等内容进行培训。培训方式采取“教、学、用”等互动形式。培训内容包括(以正式开班的课程为准):
    (一)如何做好村(社区)、学校、企业法律服务,如何加强业务开拓(包括互联网思维运用等)。
    (二)如何促进基层法制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及救济。
    (四)法律顾问服务的运营、维护与精细化管理。
    (五)律师执业技能提升培训(包括口才演讲技能、商业谈判技能训练)。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的学员由市律协推荐。
    (二)推荐名额:广州、深圳各15名,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各8名,其他地市各5名,共计约160名(包括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和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
    (三)本次培训班的费用(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食宿费等)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自理。
    (四)请各市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连同电子版相片,于6月27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行政部邮箱: xingzhengbuly@163.com

联系人:张豫侃    电  话:13922755595
    吴学明    电  话:020-66826949             
    附件: 第七期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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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