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招聘启事2008年02月26日 00:00
招聘对象及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专职律师3至5名。应聘人已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律师素质与法学素养较高,道德品质优良。
(二)律师助理3名。应聘人具有法学专业学士以上学历(名校学士、硕士优先录用),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法学素养与道德品质优良。
(三)律师秘书3名。应聘人具有法学专业学士以上学历(名校学士、硕士优先录用)。身体健康,法学素养与道德品质优良。
有意者请联系:李先生 邓小姐
电话:0769-23199111
传真:0769-22300555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C座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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