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通知2018年01月11日 15:39
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我省知识产权律师的业务成就,加强学习和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优秀论文、典型案例评选程序和要求(试行)》规定,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由我省律师办理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出“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在适当时间举办典型案例发布会和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案例包括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并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等真实案件;文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
2.代理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主动收集及有效运用证据材料,法律政策运用适当,与当事人沟通良好;
3.案例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起到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4.代理律师发挥了较好的专业水平,并在案例处理结果上有所体现;
5.申报人必须是该案件的主办律师或承办律师,并为广东省执业律师;
6.若所申报案例最终入选“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则申报人应当积极参加“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巡回报告会,宣讲相应典型案例。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申报人签字并经律师事务所核实盖章。
2.根据《典型案例申报表》中“材料清单”提供相应申报材料。(注:因申报案例如最终入选“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后,将可能公开发表,故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内容,请申报人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3.申报人请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签名盖章后的扫描件压缩版;文件名称:申报人姓名+所在律所名称+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ws1989@sina.com;同时,请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850号锦城大厦11楼/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陈伟善律师收;电话:020-87347957。
如评审小组需核实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人需按要求提供。
4.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格式和条件提交申报表和相应材料的,不纳入评审。
三、评选程序
1.典型案例的征集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
2.评审小组由省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中没有参加申报的委员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在听取初审情况报告和查看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评定典型案件。
评选过程由省律协监事会负责监督。
四、公布与宣传
1.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出“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经审核无误后,报请省律协印发通知,公布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并制作证书,加盖省律协公章。
2.评选工作结束后,省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将在2018年组织和举办“2017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巡回报告会(原则上不少于3场),入选者应当积极参加。
3.根据征集和评选情况,并经省律协审批同意后,就入选的典型案例结集出版发行(由于经费所限,如出版发行则只向入选案例的作者赠送案例集1本,不另行支付报酬)。
特此通知
附件:1. 典型案例申报表(民事、行政、刑事程序类)
2. 典型案例申报表(非诉讼类)
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