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法总则及国企担保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的通知2018年01月11日 15:3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为国有企业寻求新形势下解决担保领域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的新思路,省律协国有资产专委会与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联合举办“《民法总则》的创新与不足”讲座及“国有企业担保的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欢迎广大律师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9:00-12:00,14:30-16:30;
地点:广东外贸广场5楼第一会议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
二、活动内容
(一)“《民法总则》的创新与不足”讲座,9:00-12:00
主讲人:陈本寒教授,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国有企业担保的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14:30-16:30
研讨嘉宾:多名省属、市属大型国企总法律顾问及资深国资律师
点评人:陈本寒教授,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主讲人简介
陈本寒,法学教授,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理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广东省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四、参会人员
(一)广东省、广州市国资系统法务人员(省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长及其他法务人员);
(二)广东省、广州市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广东省内对活动主题有兴趣的律师。
五、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共开放50个报名名额;座席有限,仅向已成功报名的律师开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褚亭丽,1357035335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各记录4个课时。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参会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会场不提供停车位,请参会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定稿】关于举办“民法总则及国企担保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