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征文并举办2009年度年会的通知2009年11月10日 15:44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该修订案。新修订的《保险法》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进一步明确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明晰保险监管机构职责,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强打击保险违法行为等,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保险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深刻影响。
为推动对保险法学的研究与应用,加强同行交流,本专委会现对我国新《保险法》涉及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论文征集,并拟于2009年12月17日与18日举办年会,特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17日(周四)至12月18日(周五)
      会期预计一天半
    地点:广州增城 金叶子酒店
二、年会主题
广东省律协保险法专业委员会2009年会暨新《保险法》研讨会
三、论文征集
1、征文对象:我省专兼职律师、保险法专委会委员
2、征文主题:时值我国新修订《保险法》出台实施,本次专委会的年会活动将紧密结合我国保险法修定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主题建议主要围绕《保险法》修订的新意以及涉及不动产、金融、汽车、劳动保护方面的保险法律实务等。
3、征文要求:(1)论文须围绕年会主题撰写,具体题目自拟,字数在3000-8000字之间;(2)论文格式要求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正文,使用符合学术规范的脚注注释,论文结尾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3)请提交论文的律师,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论文发送至本次年会联系人邮箱:tao.sun.ac@g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保险法专委会年会征文”)。
四、年会主要议程
(一)12月17日
1、9:00     报到与集合出发
2、10:30    抵达会议地,与会人员入住,稍事休息及午餐
3、13:00    专委会主任主持年会开幕
4、13:30    论文演讲与广东省保险法律实务主题发言
5、17:00    对演讲论文及有关法律实务问题进行自由发言讨论
(二)12月18日
对新《保险法》涉及的法学理论及律师实务问题进一步讨论与交流,午餐后集体返回广州。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年会者于11月30日前填妥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至保险法专委会本次年会活动联系人邮箱:tao.sun.ac@gmail.com,或者传真至020-83547622(请注明“孙淘收”)。专委会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及是否参加论文征集等情况,制作与会人员名单,并于截止报名日期后一周内与其本人确认。
六、活动联系人
孙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电话:020-83548551,13288618956
传真:020-83547622
电子邮箱:tao.sun.ac@gmail.com

附件:报名回执

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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