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公示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的通知2021年12月29日 15:47
关于补充公示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的通知
根据省律协《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1〕78号)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工作。在省律协监事会的监督下,经审查、集中评议、不记名投票(复核)等程序,选出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现将增补入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印章。
受理部门:省律协秘书处港澳台和外事部
电子邮箱:gatwsb@gdla.org.cn
传真:020—6682695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
邮编:510623
附件:1.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先锋)增补名单.docx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