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践初心战疫情”行动的通知2020年02月10日 16:01

粤律党〔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行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系列工作部署,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打好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省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践初心 战疫情”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建引领,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动员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践行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引领全省律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打好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 活动内容

(一)全面启动“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省防疫工作部署,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专班、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的工作要求,建立律师行业“四个一”疫情防范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统筹本地区本单位律师行业防疫工作。要加强与律师协会、司法局律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和应急处置,及时准确掌握行业防疫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向上级报告、对社会发布。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防疫工作,做好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制定防疫健康指引,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二)打造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网。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开展全面排查监测,协同做好联防联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看好自己人守好自己门,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动态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动向,对重点排查十类易感人员要精准管理,建立台账日志,落实好复工报备制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当地街道(乡镇)、村(社区)防疫部门实行网格化疫情防控,扎牢防疫安全网。党员律师要带头如实报告健康情况和个人活动流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有关隔离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三)开展疫情防控公益普法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形式,开展防疫法律知识宣传,为社会群众排忧解难、释疑解惑。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因地制宜,通过录制防疫普法视频、线上专题普法讲座、开通电话热线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加广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党员律师要带头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疫工作部署及政策,宣传涉疫情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全省疫情防控公益普法行动,对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以专业视角进行解读,引导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全力推动省市两级律师协会成立广东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总团和分团,搭建线上线下、上下联动法律服务平台,抓实抓细法律服务团工作。充分利用律师专业优势,整合最强最优律师资源,分类编写法律指引,专业解读疫情有关热点重点法律问题,化解涉疫情涉法矛盾纠纷,助力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助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助力满足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党员律师要带头参与专业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带动全省律师队伍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各项工作。

(五)开展“投身一线筑防线”活动。全面动员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全力投身城乡社区一线,积极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工作。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主动对接所在乡镇街道,结对共建,根据属地镇街需求,动员组建党员志愿队、突击组到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协助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为开展疫情排查、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调配资源、筹措资金。党员律师要勇担当、作表率,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服务困难群众,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政策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六)开展献爱心捐助活动。广泛动员、组织发动全省律师行业通过捐款、捐赠医用防护物资、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形式,开展抗击疫情捐助活动。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要响应号召,带头捐助、踊跃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凝聚律师行业众志成城、共战疫情的磅礴力量,彰显律师队伍社会责任担当。

(七)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关心关爱律师行业受疫情影响的党员、群众,及时推送防疫科普措施,加强个人健康指引。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工青妇团组织联系群众作用,通过统筹党建经费及推动律师事务所经费中安排资金,对受病毒感染党员律师、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购买医用防护物资,支持防疫工作。对因疫情影响出庭应诉、办理法律事务有困难的律师,要积极帮助协调法院等有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当好律师“娘家人”。要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律师协会窗口业务办理的时限及方式,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方便律师个人和律师所办理相关业务。

(八)在疫情防控中发展、培养和锻炼党员。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组织引导党员律师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队等形式,组织发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青年律师积极参与防疫工作,在实践中发展和培养考察党员。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发展入党,把优秀人才吸收到律师党员队伍中来。

(九)设立抗疫情专项公益基金。推动成立广东省律师行业抗疫情专项公益基金,专项用于补贴欠发达地区律师行业抗击疫情专项工作及律师行业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要扶助的人员。建立健全专项公益基金使用管理审批制度,为推动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加强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实现聚人心、暖人心、安人心的社会效果。对在疫情防控中联防联控、捐款捐物、专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和律师所,要及时表彰奖励。在律师行业党内表彰中,优先推荐评选在疫情防控中有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

三、工作要求

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全力投入、全员参与,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注意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有关活动信息,特别是律师行业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感人事迹、先进典型和群众对抗疫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请及时报送省律师行业党委办。

 

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联系人:叶婷娉,邮箱slxdw@gdla.org.cn,电话:020-6682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