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的通知2019年10月22日 15:10

省律协各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经省律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省律协决定成立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巡回培训讲座。此次培训着眼于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律师执业的继续教育,从而推进律师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专业领域和学习课程,划分培训内容类别,主要分类:

  1.十九大及政治理论学习,宪法宣讲

  2.国情与经济社会发展

  3.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风险防范

  4.律师实务和执业技能

  5.律师职业规划和业务拓展技能

  6.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建设

  7.律师宣传、推广与品牌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加入讲师团的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我省执业律师,授课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或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

  3.热心行业建设,自愿承担讲师团分配的工作任务;

  4.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组织推荐包括省律协委员会推荐和市律协推荐。

  1.个人申报的,应填写《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申报表(个人申报)》(附件1),由各市律协审核加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省律协。

  2.组织推荐的,应填写《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申报表(组织推荐)》(附件2)。省律协委员会推荐的由主任加意见并签名后统一送省律协秘书处,各市律协推荐的由市律协加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省律协。

  四、相关要求

  1.请省律协各委员会、各市律协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申报表原件请于2019年11月3日前寄至省律协。同时,请将申报表及汇总表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yewubu@gdla.org.cn

  汇总表由省律协各委员会、各市律协负责填写。

  2.省律协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将对申报人的资历、专业水平和授课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讲师团成员名单,组建优秀讲师团队伍。

  3.对入选的讲师团成员,省律协将组织到省内各市开展巡回讲座和研讨,全面提升我省律师执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讲师团成员应当接受省律协的指派参加巡讲工作,按时完成课件编排及省律协交办的培训任务。

  联系人:许欣旎、罗楚茵

  联系电话:020-66826679、020-66826951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北塔12楼

 

  附件:1.《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申报表(个人申报)》

        2.《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申报表(组织推荐)》

        3.《广东省律师协会讲师团申报汇总表》


 附件.doc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