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证”的通知2015年09月10日 14:31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顺德区司法局:
为全面实施好我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省司法厅和省律协拟为各市统一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各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含实习律师)。
二、报送相关信息的要求
(一)请各市将本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含实习律师)的人员情况(包括照片、姓名、单位)汇总后,逐一对个人进行证件编号,并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证”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
证件编号格式由“省份(用广东拼音首个字母G)+市别+数字”组成,各市数字编码均从“0001”开始,如:GA0001(以广州为例)。各市代码如下:
A——代表广州市,B——代表深圳市,
C——代表珠海市,D——代表汕头市,
E——代表佛山市,F——代表韶关市,
G——代表湛江市,H——代表肇庆市,
J——代表江门市,K——代表茂名市,
L——代表惠州市,M——代表梅州市,
N——代表汕尾市,P——代表河源市,
Q——代表阳江市,R——代表清远市,
S——代表东莞市,T——代表中山市,
U——代表潮州市,V——代表揭阳市,
W——代表云浮市,X——代表佛山市顺德区。
(二)各市需按附件2样式提供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含实习律师)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大小25X35mm,格式JPG),并在每张照片下标注姓名、单位和编号。
(三)证件如有遗失或损坏,需由所在市律协出具证明,报省律协补办。
请各市于9月25日前,将附件发至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谌 平
电 话:020-66826946
传 真:020-66826957
邮 箱:xuanchuanbu@law.com.cn
附件:1.“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证”信息采集表
2. 证件照(电子版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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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