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须知》的通知2015年09月14日 18:31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司政〔2015〕92号)的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全省律师高级职称评审及地市司法局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外省委托的律师职称评审工作”已正式交由省律师协会承担。为方便律师申报,省律协秘书处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28号)整理出《2015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须知》,现予以印发,请转发本市律师阅知。
联系人:何婉琳,电话:020-66826941
附件:《2015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须知》
/uploads/soft/1509/6-150915225031.docx |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