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抓紧报名的通知》2018年10月08日 16:27
各申报机构及人员:
截止10月8日10:30分,各中院考区报名情况如下:
考区 | 报考情况 | 考区 | 报考情况 | 考区 | 报考情况 |
广州 | 机构:29家,个人:16人 | 江门 | 机构:8家,个人:1人 | 揭阳 | 机构:0家,个人:0人 |
深圳 | 机构:27家,个人:9人 | 珠海 | 机构:5家,个人:10人 | 河源 | 机构:5家,个人:1人 |
佛山 | 机构:19家,个人:1人 | 中山 | 机构:8家,个人:2人 | 清远 | 机构:2家,个人:1人 |
惠州 | 机构:9家,个人:5人 | 肇庆 | 机构:2家,个人:0人 | 汕尾 | 机构:1家,个人:0人 |
东莞 | 机构:18家,个人:0人 | 韶关 | 机构:2家,个人:4人 | 潮州 | 机构:0家,个人:0人 |
茂名 | 机构:3家,个人4人 | 汕头 | 机构:3家,个人:0人 | 阳江 | 机构:1家,个人:0人 |
湛江 | 机构:9家,个人1人 | 梅州 | 机构:1家,个人:0人 | 云浮 | 机构:2家,个人:2人 |
本次全省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一级、二级、三级机构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均需通过自主申报,经专业能力测试和评审审定后确定。本次名册编制完成后,全省新受理的破产案件一律指定新名册中的机构或个人作为管理人。望有志于成为管理人的机构和个人认清形势,积极报名。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截止10月9日,但目前报名机构与拟编制管理人数量差距较大。为避免截止时段报考人员过度集中,出现网络拥堵,影响报名,请各申报机构及人员尽早进行网上报名。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