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4年11月19日 11:35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吴浩旭、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奎荣、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奇3名律师出现不适宜担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其委员会职务自动终止,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1119起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欢迎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广东省律师协会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需明确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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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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