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2024年10月28日 19:28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安排省律协拟于2024年11月组织开展2024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5年6月30日之前实习期满且尚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我省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一)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3日,上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培训的方式,依托省律协“集中培训云学院”培训平台(https://lawyermine.org.cn/)进行。参训实习人员需登录培训账号参加学习,培训不收取费用。

三、培训内容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要求,培训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史、国史教育;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责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四、培训报名

(一)培训报名由各市律协组织安排,省律协不接收实习人员单独报名。请各市律协汇总本市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并填写《2024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版)发送至省律协秘书处邮箱:huiyuanbu@gdla.org.cn。

培训平台账号开通将绑定参训实习人员的实习证号和手机号码,请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二)省律协将于2024年11月7日至8日期间统一为参训实习人员开通培训账号(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此前已注册有培训账号的人员,继续使用已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开通后,请实习人员提前登录培训平台,熟悉页面、各版块内容及基本操作。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及结业考核等相关事项,将在培训平台上统一通知发布,请参训实习人员及时关注。

五、培训考核及管理

(一)参训实习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课程安排表时间按时在线学习(课程定时上线)。每节课设置随机签到,过时学习(回看)的不计入培训课时。请实习人员提前安排好时间。

具体课程安排及结业考核等相关事项,将在培训平台上统一通知发布,请参训实习人员及时关注。培训期间将建企业微信班级群,加强实时培训指导、督促及日常教务提醒,请实习人员登录培训平台按指引操作实名入群。

(二)参训实习人员须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省律协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的,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三)结业考核以线上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60分,考核范围以课程内容为主。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协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由省律协另行组织安排。补考仍未通过的实习人员,需重新参加省律协后续组织的集中培训及结业考核。

(四)结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可通过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电子证书)。

(五)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参加集中培训活动,不得无故旷课、擅自中途退出培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期培训的,须向省律协提交经本人签字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延期培训申请。发现空挂、冒名、代考等不当行为的,将依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律协认真组织做好集中培训报名工作,确保本市实习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各市律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主题座谈、沙龙、模拟法庭等线下活动。

(二)各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要妥善安排好本所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支持和督促实习人员按时认真参加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实习人员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实习人员脱产安心参加集中培训,保证集中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培训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或者企业微信的方式,联系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及时解决(操作指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2:培训平台登录及听课路径指引.pdf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41024

    (省律协秘书处联系方式:020-66826951、66826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