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广东律师运动会赛事项目竞争性询价公告2024年03月27日 16:33
广东省律师协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第八届广东律师运动会赛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八届广东律师运动会赛事项目。
(二)资金来源:广东省律师协会自有资金及相关资金。
(三)项目基本需求:详见附件。
(四)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响应人须具有承办文化体育活动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
(三)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响应人具有省市级以上大型体育赛事承办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匹配的专业运营能力。
(五)响应人应保证有能力按承办计划确定符合要求的比赛资金、场地、器材和人员。
(六)响应人的运营团队主要人员具有3年以上体育赛事组织运营经验,运营团体主要人员有相关赛事活动运营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三、响应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一)承办意向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信用中国网站出示的信用报告。
(五)办赛经费预算,包括高清视频直播、赛事运作、媒体宣传、人员劳务、食宿交通等。
(六)赛事规划和赛事筹备方案等。
(七)承办单位及团队主要人员简介。
(八)主要运营人具有体育赛事活动经验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安全保卫方案、舆情管控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方案。
(十)近3年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提交成立后所有年度的财务报告。
(十一)其他满足申办要求的有关材料。
四、响应方式
响应人将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邮寄或递交到广东省律师协会,收件人:陈剑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联系电话:020-66826941。
附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招标赛事名称
第八届广东律师运动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3日
(二)地点:东莞
三、参赛单位
广东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四、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广东省执业律师(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2024年4月5日前已取得实习证)。
五、比赛项目及人数
本届运动会共设11个比赛项目。各比赛项目代表队人数如下:
(一)篮球
1.男子篮球
五人制篮球比赛。每队人数上限为12人,广州、深圳两地均可派出两支球队参赛。
2.女子篮球
三人制篮球比赛。每队人数上限为6人,广州、深圳两地均可派出两支球队参赛。
(二)足球
1.比赛项目:男子八人制足球比赛。
2.参赛人数:每队上限为16人。
(三)乒乓球
1.比赛项目:男子团体赛、女子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参赛人数:每队男子上限4人,女子上限3人。
(四)羽毛球
1.比赛项目: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甲、乙组)、女子单打(甲、乙组)。
2.参赛人数:每队男子上限7人,女子上限7人。
3.单打项目分组:
男子甲组(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子乙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甲组(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乙组(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符合甲组参赛条件的选手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参赛选手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五)网球
1.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参赛人数:每队男子上限4人,女子上限3人。
(六)桌球(斯诺克)
1.比赛项目: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
2.参赛人数:每队男子上限3人,女子上限2人。
(七)高尔夫球
1.比赛项目:团体赛、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
2.参赛人数:每队上限6人(男女不限);广州、深圳均可派出两支球队。
(八)游泳
1.比赛项目
(1)男、女子50米自由泳(甲、乙组)
(2)男、女子100米自由泳(甲、乙组)
(3)男、女子50米蛙泳(甲、乙组)
(4)男、女子100米蛙泳(甲、乙组)
(5)男、女子50米仰泳(甲、乙组)
(6)男、女子50米蝶泳(甲、乙组)
2.比赛分组
男子甲组(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子乙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甲组(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乙组(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符合甲组参赛条件的选手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参赛选手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若单个比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6人,则取消该项目,报名参赛选手可以改报其他项目。
3.表演项目
4×50米自由泳接力(4人一组,其中至少1名女子)
4×50米混合泳接力(4人一组,其中至少1名女子)
接力表演项目参赛人员自由组合。
(九)中国象棋
1.比赛项目: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
2.参赛人数:每队男子上限3人,女子上限3人。
(十)围棋
1.比赛项目: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
2.参赛人数:每队男子上限3人,女子上限3人。
(十一)掼蛋
1.比赛项目:个人赛(男女不限)
2.参赛人数:每队上限4人(两对);广州、深圳各限8人(四对)。
各项比赛时间、场地及竞赛规程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篮球、足球项目的半决赛及决赛在东莞举办,预赛在各地市举办,无需提供服务。预计到东莞参赛总人数约1000人。
六、赛事服务内容
(一)运动会赛事宣传
要求赛事结束当天能在省级以上媒体在黄金时段播放1分钟以上相关视频,并对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篮球决赛、足球决赛进行视频直播。
(二)运动会赛事策划以及现场实施
要求确保所有赛事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包含开幕式和闭幕式),做好有关项目的内容记录,并做好有关保障、应急工作。
七、赛事承办要求
(一)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对赛事筹备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自觉遵守相关体育竞赛法规,遵守体育道德规范,遵守与赛事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在赛事计划安排、制定及审核竞赛规程、各类补充通知与秩序册、成绩册等方面的领导和安排。
(三)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对选派裁判的意见建议,确保为参赛者提供专业竞赛服务。
(四)有责任核实赛事举办球场的合法性,不得在违规球场举办赛事。
(五)配合广东省律师协会开展赛事相关活动,例如新闻发布会、颁奖仪式等。
(六)广东省律师协会拥有赛事的全部知识产权。中标单位获得赛事的运营权、承办权等商业权益,并承担赛事运作费用、经营费用、风险及连带责任。
(七)需要办理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税务、无线电管理等其它审批手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应当在赛事结束一周内向广东省律师协会提交赛事情况总结及相关资料。
八、竞赛场地、器材和人员要求
(一)投标单位选定的比赛场地标准和数量符合比赛要求。
(二)赛事期间,应确保比赛运动员的合理使用球场时间,未经组委会允许,不得接待散客。
(三)提供比赛所需的相关专业器材和辅助器材,包括物料搭建等。
(四)除组织人员外,赛事还应配备可以满足赛事基本需求的、具有相关技能的工作人员,包括安保、医疗、志愿者等。
特别提示:上述信息仅为基础需求,发布人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和磋商的进程做出适当调整,最终以磋商结束后确定的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