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招募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年12月12日 11:24
粤法援〔2021〕26号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招募律师事务所
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为保障《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的正式施行,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提供法律咨询的职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时间:12月9日—12月19日
(二)招募对象:面对广州地区律师事务所招募,择优选定25家律师事务所
(三)招募条件:律师事务所拥有5年以上执业年限的律师10名以上,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接受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等服务窗口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和网络法律咨询;
2.记录法律咨询台账,录入《广东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
3.对来访群众在法律咨询过程中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协助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4.协助办理来访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手续;
5.完成广东省法律援助局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二)服务要求
1.实行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轮流值班的模式,由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安排每周1-2个律师事务所值班,由值班的律师事务所在每个工作日安排1-2名执业律师值班。
2.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值班律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具有相关领域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执业5年以上;
(3)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法律援助服务经历者优先;
(4)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值班律师须接受广东省法律援助局举办的上岗培训,熟悉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省法律援助局的工作安排和业务管理,遵守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务地点、时间及补贴
(一)服务地点: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5号一楼),其他服务窗口地点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确定
(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三)服务补贴:按相关规定标准支付律师值班补贴
四、报名程序
有意参与省法律援助局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请提交《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执业5年以上律师名册(均须盖章,一式2份),于2021年12月19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交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并将报名表、律师名册电子版发广东省法律援助局邮箱。
联系人:王晓纯
电话:020—8350609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5号
邮箱:sft_gdfyj@gd.gov.cn
附件:1.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咨询服务值班律师事务所报名表.doc
2.律师名册.doc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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