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相同,可连选连任。每次换届常务理事的更新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名单(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王必丰、王鸣剑、尹成刚、田学东、邝庆刚、闪涛、毕亚林、朱小红、刘春晓、刘涛、刘萍、关建明、许锦深、纪建斌、严伟良、李军强、李峰、李道君、李静染、杨志勇、杨杨、杨择郡、杨俊泽、杨逍、杨梅、肖胜方、吴兴印、吴奕练、余苏、张弢、张爱文、张展源、张斌、陈方、陈国翔、陈建华、陈晓琴、陈锡康、欧建华、罗运标、周云、周涌、周璇、赵显龙、钟坚、郜超、洪笃凯、钱子若、唐国雄、黄山、彭华、谢丽英、蔡华、蔡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