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本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报常务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并报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秘书长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徐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