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2007—2009年工作纲要2007年10月23日 00:00

(2007年3月14日省律协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06年11月18日—2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为明确本届律协的工作目标,广东省律师协会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并通过本工作纲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拓展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律师法》和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推进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我省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主要包括:在“两结合”管理体制下,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建设,把律师协会建设成组织体系完整、规章制度健全的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管理组织;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体系,使行业规范基本能覆盖我省律师执业活动和行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努力改善我省律师执业环境,积极推动我省律师素质提高,大力提升律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形象,引导广大律师依法拓展业务,推动广东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二、基本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探索“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加强自身建设 1、按照《律师法》、律协章程及《广东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及全国律协的要求,并借鉴国外、国内律师行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推动我省律师行业管理的发展完善。 2、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机构的工作联系,完善工作沟通、协商机制。 3、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对省律协监事会的运作问题进行调研,出台运作规范,健全监督机制。 4、加强对各市律协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全省律协协调发展: ——进一步调查研究各地律协的建设情况; ——出台律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加大对欠发达市律协的支持。 5、按照“科学民主、廉洁自律、高效服务”的行业管理理念的要求,加强省律协秘书处的建设: ——改善办公条件,由理事会授权成立省律协购置办公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将购楼方案提交代表大会审议; ——建立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秘书处工作队伍的用人机制。 6、完善律协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使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律师行业改革与发展战略的调研,为行业发展和决策提供依据 7、研究完善律协会费收取与管理制度,确保省、市律协工作的顺利发展。 8、继续推动《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为立法提供依据。 9、继续大力开展律师税费专题调研。 10、开展广东律师状况调研,出台《广东律师业发展状况报告》,特别是做好欠发达地区律师及青年律师生存状况问题调研,为律师业发展提供调研成果。 11、加强律师参政议政专题研究,探索建立与人大、政协、统战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渠道,为更多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更好的机会和途径,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12、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通过研讨会、论文等形式,形成比较系统、对推动我国律师文化建设有意义的理论成果。

(三)加大行规体系建设力度,制定及完善行业规则 13、制定及完善行业组织规则 根据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有普遍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修订《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并提交代表大会审议; ——制定《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规则》、《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委员会规则》、《专业委员会规则》等组织规则。 14、制定和修订部分行业管理规则 ——配合全国律协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修订《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等行业管理规则。 15、认真总结、研究律师执业经验,大力推广律师业务指引的运用 近年来,全国律协已相继出台包括刑事、民事、金融、证券、房地产、公司、企业破产等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广东省律协第七届理事会制定了包括律师办理担保、劳动争议仲裁、海商海事、专利、著作权、商标等六类业务的操作指导。本届律协理事会着重大力推广上述指引在律师执业中的运用,规范律师的业务行为,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修订意见。

(四)加强惩戒体系建设 16、总结七届律协惩戒工作的经验,制订《惩戒工作程序规则》(暂定名)。 17、指导完善各市律协惩戒机构;加强惩戒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统一惩戒尺度。 18、注重行业处分与行政处罚之间的关系协调。

(五)加大力度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19、总结七届律协及各市律协维权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各地的维权协调机制,制订《维权工作程序规则》(暂定名),初步形成维权保障体系 ——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建立法、检、律协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 ——在律师生存状况调研活动中注重对律师执业环境的考察,继续配合、推动立法部门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立法工作; ——将维权典型案件汇编成册,总结维权中遇到的共同问题,为律协开展维权工作及律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供参考。

(六)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探索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新路子 在上届理事会制订的《广东省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律师培训课时统计办法》等规定基础上,完善培训体系。 20、积极探索培训形式,不断完善培训内容,进一步扩大培训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21、组织律师讲师团专家库,加大实践性实务的培训。 22、制定律师事务所开展教育培训的指导纲要,引导律师事务所发挥在律师培训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23、加大青年律师培训力度,探索青年律师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 24、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七)加强外部环境建设,为我省律师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5、加大律师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我省律师的社会影响 ——完善省律协宣传联络工作机制; ——做好与主流媒体合作,建立交流机制,加大律师正面宣传,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 ——建立省律协新闻发言人制度,就重大律师事件发表立场和态度,扩大律师界的社会影响; ——做好会刊《广东律师》的编辑和改版工作,继续做好《思考》、《报道》内刊的编辑工作。 26、加大律师参政议政及参与社会活动的力度,扩大律师在国家及社会流动中的影响力 ——进一步激发律师参政议政热情,鼓励和支持律师参政议政; ——建立与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机制; ——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推动律师在人大、政协及政府工作中发挥作用。 27、引导和推动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8、加强与其他行业组织的互动,为律师依法拓展业务提供条件 在省委组织的开展全省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活动试点工作中,省律协作为试点单位,律协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本届律协应在原有基础上与其他行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其他行业组织宣传,推动律师业务的发展。

(八)积极开展律师国际交流工作 29、继续落实广东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订的《促进粤港法律服务发展合作协议书》,推动包括与港、澳、台律师的合作与发展。 30、开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律师协会间的交流活动,组织律协考察团考察其行业管理及业务拓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