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奇诺律师事务所-招聘启事202012222020年12月28日 09:21

 

律所介绍:

智奇诺立足广州,秉承“开放、共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合作理念,遵循“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打造成一家世界级的、大型的、综合性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律所特色:

本律师短视频团队,已与某律师服务平台(目前国内法律咨询全网排名第1)进行深度合作,共同给你以下支持:

1、律师品牌定位设计、人设打造;2、拍摄方案、平台流量矩阵支持;3、粉丝接待咨询和案源转化支持等;4、律所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的资源支持;

自今日起,加盟智奇诺的律师一律减免12个月办公费用!

新执业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政策支持:青年律师、女律师、新执业律师是律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持政策有:

1、办公费用减免支持;2、考核放宽支持;3、针对性的培训和案源支持等;

各类合作律师加盟请直接联系:

龙女士:15374044641    (微信同号)或 020-32641303

具体情况请致电或添加微信详细咨询!

 

职位一:合伙人

岗位要求: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3年以上);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2
、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出色的业务专长,致力于走专业发展道路;
3
、能够独立组建业务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者优先;
4
、具有国际贸易、涉外、风险投资、融资并购、金融证券、海事海商、政府法律事务(如BOT、大型基础工程等)等业务专长者优先;
5
、认可智奇诺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理念,愿与智奇诺共同成长。

有意合作请联系:龙女士:15374044641 (微信同号)或 020-32641303

 

职位二:各专业领域专职律师

岗位名称:

1、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法律事务专职律师

2、建设工程专职律师

3、刑事法律专职律师

4、知识产权专职律师

5、环境资源与能源专职律师

6、企业法律顾问专职律师

7、破产与重组专职律师

8、国有资产专职律师

9、航空法律专职律师

10、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专职律师

11、港澳台法律专职律师

12、国际贸易与投资专职律师

13、海事海商专职律师

14、政府与行政法律专职律师

15、财税法律专职律师

16、保理法律专职律师

17、银行法律专职律师

18、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职律师

19、金融证券法律专职律师

20、不良资产法律专职律师

21、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职律师

22、交通与人身损害专职律师

23、医疗卫生与健康产业专职律师

24、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职律师

25、劳动与社会保障专职律师

26、民事诉讼专职律师

27、私人财富管理专职律师

28、教育与校园安全专职律师

29、涉外与国际法律专职律师

 

职位描述:

1、定位以上某一专业领域岗位相对应专业的专职律师,进行市场拓展,包括但不限于:出书、写文章、讲座、与组织媒体合作拍视频等;

2、维护好律所提供的客户资源;

3、办理某一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案件等;

 

岗位要求: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或即将取得律师执业证,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2
、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出色的执业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及开创精神;
4
、认可智奇诺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理念,愿与智奇诺共同成长。

有意合作请联系:龙女士:15374044641    (微信同号)或 020-32641303

职位三:提成律师

岗位要求: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或即将取得律师执业证,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2
、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出色的执业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及开创精神;
4
、认可智奇诺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理念,愿与智奇诺共同成长。

有意合作请联系:龙女士:15374044641    (微信同号)或 020-32641303

职位四:实习人员

岗位名称:市场专员实习生
岗位职责:

1、对现有渠道的维护,如商会、组织的对接,进行关系维护;

2、开拓新的渠道,如寻找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商协会等促成合作、交流访谈,增加律所的市场曝光度;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实习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欢迎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学生前来实习;

2.性格外向,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3.各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注:1、此岗位需要外勤,可接受者欢迎投递简历;

2、需要可全职的实习生。(表现优秀者可在毕业后优先予以录用)。

有意合作请联系:龙女士:15374044641    (微信同号)或 020-3264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