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参与我区旧村改造监管工作的函》2019年10月28日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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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在增城遍地开花,截止到目前为止,增城已经上报确定合作意向企业旧村改造项目的有33个。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深入,启动旧改进程的村越来越多,如何规范管理,让村旧改工作有序推进,成为一个新的议题。2019年10月1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参与我区旧村改造监管工作的函》,坚决杜绝平台中介公司倒卖项目破坏旧村改造秩序的行为,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对镇(街)和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和监管。
一、引入合作意向企业前阶段
在旧村庄合作类全面改造项目引入合作意向企业前,严禁企业提前介入旧村改造,明确镇(街)和其他任何企业市场主体的全责,具体要求如下:
实施主体 | 需开展的工作 | 明令禁止的行为 | 违规后果 |
镇(街) | 指导和组织开展可行性分析、改造意愿和改造方式表决等 | 村、社干部与任何企业私下签订服务协议、咨询合同、框架协议等与改造有关的文件。 | 镇(街)严肃处理违规村、社干部,且1年内不得受理该村旧村的改造申请。 |
引入意向合作企业前,组织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 —— | ||
旧村改造 项目 |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由自主改造模式变更为合作改造模式的,必须按规定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 通过选择自主改造模式规避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程序,先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 —— |
今年7月11月,白云区印发的《白云区旧村庄全面改造程序指引(试行)》也指出,所有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复后,再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参与改造。
二、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阶段
旧村庄合作类全面改造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坚决防止平台中介公司成为合作意向企业,确保有意向的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各镇(街)委派分管领导主导参与,评标过程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确保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市场主体参与旧村改造。
如何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 |
招标文件 | 除设置文件规定的注册资金、信用记录及履约金等条件外,不得设置其他招标条件。 |
评标标准 | 主观分40分; 旧村项目现状分析20分; 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改造思路20分。 |
客观分60分; 企业资质10分; 财务状况10分; 注册资本金10分; 纳税贡献5分; 项目经验25分。 | |
交纳履约金 | 签订合作意向协议30日内交纳履约金1亿或2亿,逾期未缴纳的终止合作意向关系。 |
三、对合作(意向)企业运营监管阶段
旧村庄合作类全面改造项目确定合作意向企业后,应当鼓励合作意向企业参与项目开发建设,防止市场主体成为合作意向企业后推进改造不积极等行为,加强合作(意向)企业运营监督管理。
监管对象 | 要求 | 违规后果 |
合作意向企业 | 必须参与合作企业招商报名 | 如未能通过招商成为合作企业的,3年内不得参与增城区其他旧村改造项目招标或招商工作 |
如联合报名,持股比例≥50% | ||
村集体与合作意向企业的合作期限1年(特殊情况,延长半年) | 超出合作期限未挂网招商选择合作企业的,合作关系终止 | |
合作企业 | 成立专门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运营 | —— |
项目复建安置房和公建配套设施完成前,原则上不得转让项目(含股权转让) | —— | |
申请转让股份的,需在实施方案(含拆补方案)批复生效后,经村集体表决+区政府同意,可转让≤50%的股权。 | 转让股权≥30%的,3年内不得参与增城区新增旧村改造。 |
四、已开展前期工作的旧村改造项目清理整顿阶段
对于已经上报确定合作意向企业的33个旧村改造项目,镇(街)要督促合作意向企业制定项目改造计划和加快项目进展,未在2020年4月29日前挂网招商选择合作企业的,合作意向关系终止;
对于私下与企业签订改造协议或未按程序开展基础数据调查等违规旧村改造项目,镇(街)应当立即暂停相关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的报送纪委监委,切实加强项目监管。
总体而言,增城区从各个阶段严格要求镇(街)落实监督指导职能,加强旧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企业运用监督管理,将会进一步加快增城区城市更新的发展速度。
(供稿:省律协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委会,执笔人:黄山,核稿:许欣旎,审定:肖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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