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税法专委会“资本市场个税热点”微信讲座成功举办2019年06月21日 09:16

 

2019年6月15日,由省律协税法专委会举办的“资本市场个税热点”微信讲座成功举行。省内外各地律师及对涉税实务感兴趣的各界人士共300余人参加讲座。省律协税法专委会主任马晓艳致欢迎辞。讲座特邀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担任主讲嘉宾,由省律协税法专委会秘书长唐高翔主持,税法专委会委员游静云、蔡景峰作点评。

讲座上,王骏先生以“资本市场个税热点”为题,从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问题、股权转让中的完税凭证问题、不同组织形式的基金的税负问题这三个主题展开阐述,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分享了他的观点和建议。

关于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问题,王骏先生分别从“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否可以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是否涉及变更登记”、“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税务机关的不同理解”、“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收入确定”、“财产份额对应的可以税前扣除的财产原值的确定”六个方面入手,详细分析了实务中涉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必须了解并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于股权转让中的完税凭证问题,王骏先生从“完税前置”、“市场登记机关”、“查验”三个关键词入手,逐一进行了解释并分析。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完税凭证,他认为,目前把完税凭证理解为税源监控登记的材料可能更合理些,但具体的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股权转让所涉及到的完税凭证的性质作进一步明确。

关于基金的税负问题,王骏先生从契约型基金、合伙制基金、公司制基金三种不同形式的基金作为切入点,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形象地为听众讲解了不同形式基金在税务承担方面的原理,深化了听众对基金税负问题的理解。

游静云委员、蔡景峰委员在点评中表示,在本次微信讲座中,王骏先生帮助大家梳理了资本市场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其分享紧贴律师实务操作,为参加讲座的律师解答了许多疑问,让大家受益匪浅。

本次微信讲座延续了省律协税法专委会的创新培训形式,旨在为广东律师在税法领域更好地提供专业培训,提升税务律师的专业能力,广受好评。(拟稿、摄影:省律协税法专委会,核稿:余烨欣,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