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新产品评定工作方案(试行)2018年09月20日 14:29

(经2018年9月6日省律协第十一届二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发展,推动广东省律师业务创新,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各专业委员会申报的法律服务新产品开展评定。经研究,拟定评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建评定工作组

评定工作组对各专业委员会申报年度法律服务新产品开展评定工作。工作组主要由行业发展委员会组成,评定组由五人或七人组成,按照每人一票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评定对象开展评议。

工作组成员由分管副会长、行业发展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部分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律协秘书处同志组成,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经初步酝酿,工作组成员建议名单:

组长:叶乃锋(副会长)

成员:黄振辉(发展委主任)、张黔(发展委副主任)、王先东(发展委副主任)、梁智锐(发展委副主任)、宋万俊(发展委副主任)

工作组聘请评定专家组成评定组。

二、开展法律服务新产品标准化研讨,研究编制评定标准

为了科学规范评定标准,推动法律服务产品化、创新化,评定工作组应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新产品标准化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细化法律服务新产品评定标准。必要时可以开展调研学习,进一步推动服务产品标准化工作。

三、收集整理申报的法律服务新产品

结合各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通过秘书处统一发文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前申报上年度法律服务新产品(可不限数量)。

四、评定

评定组严格依据评定标准,对在期限内申报的法律服务新产品开展评定工作,并可以根据分值给予评定等级。评定工作全程由监事会监督。

五、公开发布并奖励、宣传报道

召开法律服务新产品发布会,向本省律师介绍宣传入围的产品,对获奖产品给予奖励,并加大宣传力度。

六、产品跟踪调研

对已经发布入围产品的绩效开展调研,推动新产品进一步市场化,推动评定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评定工作长效机制,并可对评定标准做适当修订。

七、附则

本方案经由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