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修订意见的通知2012年08月06日 15:06
各位律师:
由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托省律协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起草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已完成第一次修订工作,现供大家下载。
请各位律师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并于9月28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以邮件方式发给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以期更加完善。
联系人:刘宇梅律师
邮箱:liuyumei@gzemai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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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